井蓋的CE認證主要依據歐盟《建筑產品法規》(CPR, Regulation (EU) No 305/2011),該法規規定了建筑產品的性能要求、評估方法和CE標志的使用。
井蓋的CE認證主要遵循以下標準:
EN 124: 2015
《車道和步行道的井蓋及框架》
這是井蓋CE認證的核心標準,規定了不同等級井蓋的機械性能、材料和耐久性要求。
分類等級(按承載能力劃分):
A15: 步行區(15 kN)
B125: 人行道及輕型車輛(125 kN)
C250: 道路邊緣(250 kN)
D400: 普通道路(400 kN)
E600: 重型交通道路(600 kN)
F900: 機場、港口等特殊區域(900 kN)
EN 1433: 2019
《排水溝蓋和框架的分類、設計、試驗要求》
適用于排水系統的井蓋,補充EN 124中的排水性能要求。
其他相關標準(根據材質和用途可能適用):
EN 10025: 結構鋼材料性能(適用于金屬井蓋)。
EN ISO 1461: 熱浸鍍鋅層要求(防腐處理)。
EN 1176: 游樂場區域井蓋的特殊安全要求。
確定產品范圍與等級
明確井蓋的用途(車道、步行道、排水等)和承載等級(如D400)。
選擇認證體系(System of Assessment)
根據CPR法規,井蓋通常采用 System 1 或 System 3:
System 1: 由公告機構(Notified Body)進行產品型式試驗(Type Testing)和工廠生產控制審核(FPC)。
System 3: 僅由公告機構進行型式試驗,工廠自控生產。
產品測試
型式試驗(Type Testing):由公告機構實驗室進行以下測試:
承載能力(垂直/水平荷載)
抗沖擊性能
材料成分分析(如金屬、復合材料)
耐久性(耐腐蝕、耐溫變等)
幾何尺寸與公差
測試依據:EN 124或EN 1433。
編制技術文件(Technical Documentation)
包括設計圖紙、材料說明、測試報告、風險評估、CE符合性聲明(DoC)等。
工廠生產控制(FPC)審核
確保生產過程符合標準要求(僅System 1需要)。
頒發CE證書
公告機構審核通過后,頒發CE證書,允許使用CE標志。
持續合規性
定期抽樣檢測(如System 1要求年審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