EN 1317是歐盟針對道路安全防護系統制定的系列標準,涵蓋護欄、防撞墊、終端過渡段等設施的設計、測試、性能評估及合規認證。該標準旨在通過規范化的碰撞測試和性能要求,確保道路防護設施在交通事故中有效降低車輛損傷和人員傷亡風險。以下是EN 1317標準的核心內容及相關信息:
EN 1317-1
定義術語、通用測試方法和準則,為其他部分提供基礎框架。
EN 1317-2
規定安全屏障(包括車輛護欄)的性能等級、碰撞測試的驗收標準及試驗方法。例如,護欄需通過動態碰撞測試(如不同車輛類型、速度的模擬碰撞)驗證其防護能力。
EN 1317-3針對防撞墊(Crash Cushions)的性能等級和測試要求,評估其在碰撞中的能量吸收能力。
EN 1317-4
規范安全屏障終端和過渡段的設計與測試,確保不同防護設施之間的連接有效性。
EN 1317-5
核心認證標準,明確車輛約束系統(如波形護欄)的CE認證要求,涉及產品合規性評估、工廠審查及持續監督審核。
EN 1317-6至EN 1317-8
分別涵蓋人行道護欄、護欄端頭及摩托車防護系統的特殊要求。
動態碰撞測試
使用特定質量和速度的車輛(如小客車、貨車)模擬真實事故場景,評估護欄的變形程度、對車輛的導向能力及乘員保護效果。
例如,波形護欄需通過實車足尺碰撞試驗,確保其能迫使失控車輛返回正常行駛方向。
靜態測試
通過施加靜態載荷驗證護欄的初始穩定性,如抗壓強度和結構完整性。
疲勞測試
模擬長期使用中的反復載荷作用,檢驗材料的耐久性。
耐候性測試
評估護欄在極端氣候(如紫外線、雨水、溫度變化)下的抗腐蝕和老化性能。
防護等級劃分
根據碰撞能量吸收能力,護欄分為不同等級(如H1至H4b級,對應127kJ至724kJ的防護能量)。例如,德國高速公路護欄在特定條件下需達到H4b級(724kJ)。
認證標準
出口至歐盟的道路護欄需符合EN 1317-5:2007+A2:2012,強制要求自2013年7月1日起執行。
認證體系
通常采用體系1(System 1),需由歐盟公告機構(Notified Body)進行:
初步型式測試:包括實車碰撞試驗和材料分析。
工廠審查:驗證生產流程及質量控制體系。
持續監督:年度審核確保產品一致性。
關鍵文件
測試報告(ITT)
工廠生產控制證書(FPC)
符合性聲明(DoP)
常用材料
鋼材:強度高、成本低,但需防銹處理。
鋁合金:輕便耐腐蝕,適用于低速道路。
復合材料:耐候性強,壽命長,但成本較高。
設計原則
根據路側危險等級、交通量、車速等因素選擇防護等級。
需考慮護欄與路側障礙物(如陡坡、橋梁)的兼容性,避免二次事故。
歐洲的EN 1317標準與美國MASH、日本《護欄設置標準》在防護等級劃分和測試方法上存在差異。例如:
美國:采用TL-1至TL-6等級(36kJ至548kJ),側重成本效益分析。
日本:劃分C級至SS級(45kJ至650kJ),結合事故嚴重性調整設計。
制造商:需優先選擇通過EN 1317認證的實驗室(如歐盟公告機構授權的實驗室)進行測試。
設計方:結合具體道路條件(如車速、車型比例)選擇合適防護等級,并參考仿真分析優化結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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