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E 認證中的 RED 認證指令(Radio Equipment Directive,無線電設備指令)是歐盟針對無線和通信終端設備的認證指令。RED 指令于 2014 年 5 月 22 日由歐盟公布,指令號為 2014/53/EU,它取代了原有的歐盟無線設備指令 R&TTE-D 1999/5/EC。
RED 指令的適用范圍廣泛,適用于所有在歐盟市場上銷售的無線電設備,無論是作為獨立設備還是作為部件的一部分。包括但不限于手機、Wi-Fi 設備、藍牙設備、無線電發射機、遙控玩具汽車、遙控報警系統、遙控門鈴、遙控開關、遙控鼠標、鍵盤、專業無線對講機、無線麥克風、無線電話(如 CTO、CT1 等)、ISDN(數字電話產品)、DECT(增強型數字無線電話)、藍牙耳機、工作頻率<9kHz 的感應數據傳輸設備、無線廣播接收機設備等。
需要注意的是,廣播收音機也屬于無線指令 RED 的范疇,但電信終端設備已經不屬于無線指令 RED 范疇。
RED 指令的主要要求包括:
- 保護設備使用者或任何其他人的安全和健康;
- 符合電磁場兼容要求(EMC);
- 有效利用無線頻譜資源,避免有害的干擾;
- 滿足特定要求。
RED 認證涉及的測試標準因產品的工作頻率不同而有所差異,以下是一些常見的測試標準:
- 工作頻率為 25MHz-1000MHz(27MHz、433MHz、868MHz 產品):EN300328(RF 測試)、EN301489-7(EMC 測試)、EN62368-1-2014(Safety 安全測試)、EN62479:2010(傷害評估);
- 工作頻率為 1000MHz-40GHz(2.4GHz 產品):EN300440(RF 測試)、EN301489-7(EMC 測試)、EN62368-1-2014(Safety 安全測試)、EN50371(傷害評估);
- 工作頻率為 ISM 頻段(如 WiFi、藍牙產品):EN300328(RF 測試)、EN301489-17(EMC 測試)、EN62368-1-2014(Safety 安全測試)、EN62311(傷害評估);
- 工作頻率為 GSM 頻段(手機、GPS 定位器、終端):EN301511(RF 測試)、EN301489-7(EMC 測試)、EN50360:2001、EN62209-1:2006(SAR 測試)、EN62368-1-2014(Safety 安全測試);
- 工作頻率為對講機產品:EN301489(EMC 測試)、EN300296(民用對講機 RF 測試)、EN300086(專業對講機 RF 測試)、EN62368-1-2014(安全測試)、EN50360/EN50361(SAR 測試);
- 工作頻率為 88.1-107.9FM 發射器:EN3001357(RF 測試)、EN301489-1/9(EMC 測試)、EN62368-1-2014(Safety 安全測試)、EN50371(傷害評估);
- 工作頻率為無線麥克風:EN300422-1/-2(RF 測試)、EN301489-1/-9(EMC 測試)、EN62368-1-2014(Safety 安全測試)、EN50371(傷害評估);
- 工作頻率為 WCDMA 3G 產品(如手機、3G 路由器):EN301908-1(RF 測試)、EN301908-2(RF 測試)、EN301489-24(EMC 測試)、EN50360.50361:2001(SAR 測試)、EN62368-1-2014(Safety 安全測試)。
RED 測試項目通常包括:
- 電磁兼容測試(EMC 測試);
- 安規測試 LVD(新指令中,對于電池輸入的 RF 產品,也要求進行此項測試);
- 根據歐洲 ETSI 標準進行無線電通訊設備測試(RF 測試);
- 歐洲允許頻譜的信息通告(Notification);
- CTR (TBR) 測試;
- 電器安全及健康防護測試(SAR 評估)。
進行 RED 認證時,通常需要提供的資料包括:
- 用戶說明書;
- 電路原理圖;
- 電路方塊圖(block diagram,也叫模塊功能圖);
- 電路走線圖(PCB layout);
- 電路位號圖(PCB placement);
- 操作描述(對方塊圖的解說);
- 元件清單(BOM list);
- Label(標簽)。
制造商(生產該產品工廠)的責任包括:
- 確保符合要求:制造商必須確保其生產的無線設備符合 RED 指令的所有要求,包括對人員健康和安全的保護、電磁兼容性、有效利用無線頻譜等方面的要求。
- 進行合規評估:制造商需要對其產品進行合規評估,以確保其符合 RED 指令的要求,并且需要記錄評估的結果。
- 標注 CE 標志:制造商必須在其產品上標注 CE 標志,以表明產品符合歐盟的相關法規和標準要求。
- 提供必要文件:制造商需要準備并提供與產品合規性相關的文件,包括技術文件、測試報告等,以證明產品符合 RED 指令的要求。
- 配合市場監管:制造商需要配合歐盟成員國的市場監管活動,包括提供所需的信息和文件,并在需要時采取必要的措施,如產品召回等。
經濟運營者(銷售該產品企業)的責任如下:
- 確保只從符合 RED 指令要求的制造商處獲取無線設備。
- 評估制造商所提供的無線設備是否符合 RED 指令的要求,審查制造商提供的技術文件和測試報告,以確保設備符合適用的標準和法規。
- 確保所提供的無線設備標有 CE 標志,并提供相應的技術文件,這些文件應包括制造商的聲明和測試報告,以確認設備符合 RED 指令的要求。
- 保留與所提供的無線設備相關的文件和記錄,包括采購記錄、合規性證明和通信記錄,以證明設備的合規性,并在必要時進行跟蹤和追溯。
- 積極參與市場監測活動,與監管機構合作,監測市場上的無線設備的合規性和安全性,積極配合調查和召回行動,并向監管機構報告發現的任何安全問題。
市場監管機構的責任涵蓋:
- 監督和執法:負責監督和執法 CE 認證(2014/53/EU)RED 無線設備指令的執行,確保制造商和經濟運營者遵守指令的規定,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來懲罰違規行為。
- 產品檢查:有權對市場上的無線設備進行檢查和測試,以確保其符合指令的要求,檢查可以隨機進行,也可以是基于投訴或風險評估的有針對性的檢查。
- 調查和投訴處理:負責調查消費者和其他利益相關者提出的投訴和舉報,響應投訴,調查涉及的問題,并采取適當的措施來解決問題。
- 信息發布和教育:向公眾和經濟運營者提供有關 CE 認證(2014/53/EU)RED 無線設備指令的信息,并提供指導和培訓,以幫助他們了解和遵守相關的法規要求。
- 合作和信息共享:與其他國家和國際組織合作,分享信息和最佳實踐,以加強對無線設備市場的監管和監督。
- 召回和移除措施:如果發現無線設備存在安全隱患或不符合規定,有權要求制造商和經濟運營者采取召回或移除措施,以保護消費者的安全和利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