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,歐盟發(fā)布了新的無線電CE認證RED指令2014/53/EU,于2016年6月開始執(zhí)行,并于2017年起強制執(zhí)行,取代了老指令R&TTE-1999/5/EC,Radio and Telecommunication Terminal Equipment Directive。凡出口到歐盟的無線電設(shè)備,都需要通過RED指令的CE認證后,才能順利進入歐盟市場。
RED無線產(chǎn)品認證服務

新無線電RED指令的改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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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
取消了R&TTE警告符號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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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2
僅適用於無線電設(shè)備,不再適用於電信終端產(chǎn)品 (TTE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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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3
規(guī)定無線電設(shè)備的頻率范圍從原來9KHz - 3000GHz改為0 - 3000GHz,取消了下限,此項改變預計會促使ETSI出臺協(xié)調(diào)標準及ECO(歐洲通信辦公室)定義頻率分配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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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4
增加了廣播電視接收機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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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5
包括使用無線電波傳播特性來確定位置的“無線電定位設(shè)備”如雷達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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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6
不帶無線電功能的有線通信終端產(chǎn)品將不受CE認證RED指令規(guī)管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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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7
不少更新規(guī)范涉及Wi-Fi、藍牙與短距離通訊設(shè)備,對測試報告以及研發(fā)設(shè)計提出相應更新要求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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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8
無線電設(shè)備的評估必須在至少一個歐盟國家內(nèi)進行,否則不能貼上“CE”標志,不在歐盟銷售的產(chǎn)品不能貼”CE”標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