"REACH法規管控"的產品范圍相當廣泛,包括電子電氣產品、化學品等產品,只有少數產品不在REACH的管控范圍之內。對于企業而言,深入了解REACH對應要求是企業采取針對性管控措施的基礎。
REACH檢測服務產品出口歐盟需要辦理REACH測試

業務挑戰
歐盟REACH法規(即歐盟法規"EC"No.1907/2006)是關于化學品的注冊、評估、授權和限制的法規,于2007年6月1日正式生效。歐盟REACH法規將產品分為"物質"、"混合物"和"物品"三類,影響到幾乎所有投放歐盟市場的產品。
歐盟REACH法規第67條第1款規定:"物質、混合物或物品中含有附錄XVII中受限制物質時,若不能符合其限制要求,將不得投放市場"。該規定指出,制造商或進口商在歐盟市場上投放的產品中不得含有REACH法規附錄XVII中的限制物質,它是歐盟建立的一張保護歐盟環境和公民健康的安全網。企業必須確保在歐盟銷售的產品中不含有相關的限制物質,因此,企業應對REACH法規不僅要關注SVHC,還需關注法規附錄XVII中列出的各項限制物質在相應產品中的存在情況。
您的產品是否滿足REACH法規要求呢?如果您尚未了解REACH法規的測試要求,或想要了解相關方面的信息,亦或者您尚未取得檢測報告,請隨時咨詢我們,SGS將竭誠為您提供服務!
服務內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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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適用產品范圍
包括電子電氣產品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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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2常規樣品要求
視測試項目而定,具體請詢問EASYCERT在線客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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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2為您提供全面的REACH一站式解決方案
■ SVHC物質分析與篩選;
■ 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(SDS);
■ REACH 附錄XVII整機及原材料解決方案
■ REACH符合性聲明服務;
■ REACH過程審核;
■ 限制清單物質測試服務;
■ SCIP數據庫通報服務;
■ 培訓與咨詢等,協助企業輕松應對法規要求。
圖示詳解

消費類產品相關的部分REACH法規限制物質示例
物質 | 限制要求 | 常見應用 |
---|---|---|
石棉纖維 Asbestos fibres |
混合物和物品中不得有意添加 | 保溫隔熱材料 |
有機錫化合物 Organostannic compounds |
2010年7月1日起,物品及其零部件中,三取代有機錫≤0.1%(以錫含量計); 2012年1月1日以后,成品及其零部件中,DBT≤0.1%(以錫含量計); 2012年1月1日以后,成品及其零部件中,DOT≤0.1%(以錫含量計); |
PVC 熱穩定劑 油漆、涂料等 |
鎳 Nickel |
人體穿孔類飾物的鎳釋放量不得超過0.2μg/(cm2 ?周); 與皮膚直接及長期接觸的物品(如耳塞、手表等),鎳釋放的速率不超過0.5μg/(cm2?周)。 |
鍍層、合金 |
多環芳烴 PAHs |
與人體長期或反復接觸的塑料和橡膠材料中的8種PAHs [苯并(a)芘;苯并(e)芘;苯并(a)蒽;?;苯并(b)熒蒽;苯并(j)熒蒽;苯并(k)熒蒽;二苯并(a,h)蒽] 一般產品每項PAHs≤1mg/kg; 玩具和兒童護理用品每項PAHs≤0.5mg/kg; |
塑料、橡膠 |
鄰苯二甲酸酯類 Phthalates |
玩具和兒童護理用品中的增塑材料中,DEHP+DBP+BBP≤0.1%; 可入口的玩具和兒童護理用品上的增塑材料中,DINP+DIDP+DNOP≤0.1%。 |
PVC等塑料 油墨、涂料 膠粘劑等 |
富馬酸二甲酯 DMFu |
物品或任何部件中DMFu濃度超過0.1mg/kg不得投放市場 | 防霉劑 |
偶氮染料 |
含有可釋放出濃度高于30mg/kg致癌芳香胺的偶氮染料 不得用于與人體皮膚或口腔長期接觸的紡織品和皮革制品 |
紡織品 皮革制品 |